[中国钢铁企业网讯]钢铁工业从2006年解决了供需总量矛盾之后,基本结束了“生产什么卖什么”的历史,也失去了靠大量消耗资源扩大规模污染环境的发展条件。在新的经济环境下,重新审视钢铁工业发展思路和产业政策,十分必要,特别是学习了温总理提出“钢铁行业要发展,必须有大思路、新思路”的讲话精神,我们做了一些调查研究,现就几个问题提出一些参考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调整结构问题
近几年,钢铁工业调整结构取得了重大进展,从整体上改变了钢铁工业装备落后的面貌。但在调整结构和技术改造过程中,存在一种趋向,就是要求现有企业一律要实现高炉、转炉大型化;在冶炼设备大型化的进程中,企业为了工艺衔接,纷纷建设了一批相匹配的大型板卷轧机,从而推动了热轧宽钢带产能超速扩张。据统计,在2004年之前,我国热轧宽钢带轧机(轧辊宽1200mm以上)共19套,产能5620万吨,当年消费热轧宽钢带4477万吨(其中净进口342万吨),生产能力比消费量多20.3%,处于基本平衡状态。但从2005年到2008年,在高炉、转炉大型化推动下,4年间新建成热轧宽钢带轧机41套,新增产能1.29亿吨,平均每年增加3225万吨,而同期年均消费只增长1133万吨,平均每年过剩产能2100万吨。到2008年底,全行业热轧宽钢带轧机共60套,产能达到1.85亿吨,相当于当年消费量(9084万吨 )的2倍多。在产能严重过剩的笼罩下,加上出口受阻,迫使宽钢带在极低的价位下徘徊。热轧宽钢带制造成本比螺纹钢高200元/吨,而市场价格却低200-400元/吨,相比之下,每吨利润相差400-600元/吨,这是造成生产热轧板材为主的大型钢铁企业利润严重下滑的最重要的原因。
实际上,我国钢材消费结构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从2008年钢材消费分析:我国建筑业用钢占总消费量的49.5%(其中长材占68%,板材占23%,管材占9%);机械、汽车、交通、五金、造船、家电等制造业用钢占41.1%;其他用钢占9.4%。再从2008年板材的生产与消费比较,生产量占总量的44.68%;消费量占总量的35.59%,生产远远大于消费。这种消费结构虽然会随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变化而变化,但我国基本国情注定,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尚未完成之前,不可能有根本性改变。钢铁工业调整结构必须适应有中国特色的消费结构,这应是钢铁产业调整结构和制定产业政策的市场基础。离开这个基础用国外经验或行业自我设定的目标去“调整结构”,必然受到市场制约。
二、关于判定先进与落后产能问题
判定先进与落后产能,应以整体工艺是否系统优化为基础,不宜按单体设备大小论高低。钢铁生产是热状态下运行的长流程工艺,特别是实现了全连铸以后,一火成材、热装热送、直接轧制,成为先进工艺的基本内涵。转炉是上对高炉,下对连铸、轧机的中心环节。转炉的大小必须与连铸坯断面和钢材规格相匹配,以保持金属流顺畅。如果采用过大的转炉生产长材或管材,势必要先拉成大方坯再轧成小方坯才能进入轧机,造成二火成材,增加能耗。因此,各工序科学匹配,整体优化,是选择设备大小的基本原则。单体设备“冒尖”,不等于系统优化。据调查,宝钢、攀钢、鞍钢等企业由于历史原因,用100吨以上大转炉生产长材都是二火成材。首钢曾用200吨转炉生产小方坯轧制线材,其技术之难、困难之多,已成为历史。在生产中,多一次加热开坯,多消耗60公斤标准煤/吨,相当于吨钢综合能耗的10%左右。如果把占全国钢材产量一半以上的长材和管材一律改由大转炉生产,将多消耗1500多万吨标准煤。
在国际上,一些生产长材的知名钢厂如日本的神户、富士、小仓,欧盟的奥钢联,澳洲的新西兰等,都采用50-80吨转炉,不仅品牌享誉世界,环保水平也很高。至于高炉的大小,只要与转炉相匹配就是合理容积,在此前提下,高炉应尽量大一些,有利于降低焦比,改善环境。
三、关于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问题
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应以提高钢材性能和节能环保为基础。钢铁产品是高载能体,提高钢材质量,延长使用寿命,减少社会消耗,是全社会最有潜力的节能减排。我国年产1亿吨螺纹钢筋,但低档的占2/3,中档的占1/3,而抗震、耐高温、节材的高档钢筋极少。京津高速铁路建设用高档钢筋比低档钢筋节材20%以上。上海浦东机场二期工程使用高强度钢材与一期工程相比,平均每平米节约钢材12%。机械行业用国产钢材与进口钢材制造的同牌号轴承,平均使用寿命相差3倍。我国生产的轿车比国际先进水平多消耗钢材10%以上。这些差距说明,由于我国钢材质量较低,用钢行业不得不以厚代薄,以粗代细,以大代小,用过高的物耗、能耗支持经济增长。
我国钢铁工业90%是高炉—转炉工艺,所用能源80%是煤碳。钢铁工业产值和增加值占全国工业的8-9%;而能源消耗占25%,固体物排放占26%,粉尘排放占16%,由此可见钢铁产量与能耗、污染的倍数关系。近几年,钢铁行业节能减排进步很快,但企业之间差别很大。按国家环保部2008年8月发布实施的工序能耗标准与今年上半年大中型企业指标衡量,在高炉炼铁工序: 77个大中型企业中,达到一级标准(385公斤标煤)的有6家,达到二级标准(415公斤标煤)的有20家,达到三级标准(430公斤标煤)的有14家,即达标企业共40家,占52%。另有37家企业达不到标准,占48%。在达标企业中,有些容积在450-1000 m3以下的中型高炉,如杭钢、国丰、敬业、津西等,达到了一级或二级标准,说明中型高炉通过完善工艺,加强管理,完全能够达到节能环保要求。在转炉炼钢工序:今年上半年,63家大中型企业中,转炉工序能耗达到一级标准(-20公斤标煤)的0家,达到二级标准(-8公斤标煤)的有7家,达到三级标准(0公斤标煤,即负能炼钢)的有12家,即达标企业共19家,占30%;另有44家企业达不到标准,占70%,其中有些企业达不到标准主要是在统计口径上把连铸和精炼的能耗计入转炉中,增加了耗量。据我们调查,在50吨级及以上的转炉中,凡是配备了煤气、蒸汽回收利用设施,管理维护得好,都实现了负能炼钢,完全可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至于30吨及以下的转炉,由于这类转炉多数是由原15吨转炉改造扩容的,在生产中超装和喷溅比较严重,煤气回收很差或不回收,同时,转炉车间的吊车、柱子、基础、辅助设施等,已没有再改造扩大的余地,再改造是不经济的,应予淘汰。
四、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实施产业政策的具体建议
1、关于技术装备标准
我们建议,转炉容量由原定标准120吨及以上改为50吨及以上;高炉容积由原定标准1000立方米及以上改为与转炉相匹配,一般应为450立方米及以上;烧结机面积由原定标准180平方米及以上改为与高炉容积和合理的炉料结构相匹配。
2、关于节能环保政策
节能和环保,应成为淘汰落后的重要标准。节能是环保的源头,应把工序能耗和整个工厂的综合能耗结合起来从严考核。据调研分析,按现有的技术能力,450立方米以上高炉和50吨以上转炉,都可以达到现行节能环保标准,其中有少数企业因节能环保措施不够完善,应限期建立节能环保措施并尽快达标。需要报批的节能环保项目,建议国家予以立项。凡是达不到标准又没有采取措施的应坚决淘汰。从钢铁工业发展趋势看,节能环保的政策趋向应该从严而不是从宽。
3、关于全社会实行“减量化”用钢政策
在钢材过剩的市场环境下,建议国家对重要的用钢行业和领域,从设计规范、产品标准、用钢质量等方面,提出明确规定或提高用钢标准,用法律法规手段限制低质量钢铁产品(如HR335低质量钢筋等)进入市场和下游行业,以保护消费者利益并降低全社会钢材消费和能源消耗。
五、关于进口矿石问题
对进口矿石应以降低国际垄断为基础制定长远政策。历年的进口矿石谈判,均以服从于三大矿业集团为结局,我国钢铁行业损失巨大。表观原因是我国钢铁企业分散,矿石市场混乱等等,实质问题是,我国矿石资源不足,国际矿业集团高度垄断,即是中国只组建一个钢铁集团,解决了分散采购问题,也难以改变被垄断地位。从近几年的贸易行为(如单方撕毁协议,停止装船等等)证明,在垄断与被垄断之间,实际上并不存在真正平等互利的正常贸易关系。我国必须多方位、多渠道到海外投资或入股办矿,改变被垄断地位。国家不仅要策划组建几个大型钢铁集团,更要策划组建几个由大中型企业参股的特大型国际矿业开发集团,广开矿源,改变被垄断局面。